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在增強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加速科技進步和轉化,以沈浸式體驗及建設科技強國等方面具有重要戰略意義。長期以來,科普工作受到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展覽策劃央將科普工作的總體規劃與國家經濟、科技、教育和社會發展結合起來,展場設計取得了顯著成效。自 2002 年開創性地頒布世界首部科普領域的法律以來,我國就通過立法方式保障科普工作的順利開展,并以此為開端進行了長期的有益探索。近年來,科技與社會的互動越發深入,科普事業也面臨著新形勢、新環境、新要求,亟須在“兩翼理論”指導下,以法治思維去關注這些新問題和新現象,保障大科普戰略的實施和國家科普能力的有效提升。
“兩翼理論”、大科普戰略、科普能力建設、科普法治建設:一以貫之的理念
“兩翼理論”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準確把握“科學普及”的極端重要性基礎上形成的理論結晶。習近平總書記結合國情實際提出“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并闡明了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關系。大科普戰略是指:以習近平總書記“兩翼理論”為指導,以“同等重要”為原則,在黨的領導下,將“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作為創新發展的兩翼,一同規劃、一同部署、一同實施,形成包裝設計全社會、全產業、全媒體互動的大科普工作新格局。國家科普能力表現為一個國家向公眾提供科普產品和服務的綜合實力,涵蓋科普基礎設施、基層科普服務、科普作品、科普活動、科普人才隊伍、科普產業、科普交流合作等多個方面。科普法治建設就是科普領域治理的法治化,其主要內容核心在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玖陽視覺,規范科普主體和科技創新主體的科普活動、維護其合法權益,進而保障公民的科學文化權利。
“兩翼理論”、大科普戰略、科普能力建設與科普法治建設之間具有理念一致性和目標一致性。理念層面,“兩翼理論”堅持“科技為民、把科學交給人民”的中心思想,指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離不開公民科學素質的提升和社會創新氛圍VR虛擬實境、創新文化的形成,只有將“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視為同等重要的“兩翼”并行推進,使勞動者的智慧、知識、技術等關鍵要素交互融合,才能夠使其科學文化素質得到提升,使蘊藏在億萬人民中的創新智慧充分釋放、創新力量充分涌流。大科普戰略、科普能力建設、科普法治建設的核心理念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順應公眾對科學事業的期盼,維護公眾科學文化權益,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科學。四者在價值上高度活動佈置一致,在核心邏輯上高度自洽,在推動我國科普事業發展的進程中,可以形成理論—實踐—制度“三維并進”的FRP關系(圖 1):理論維度以“兩翼理論”為總體指導,實踐維度以大科普戰略為指引、以科普能力建設為具體行動,制度維度以科普法治建設提供制度保障。“三維”關系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相協同,提高公民科學素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實現人的現代化”這一目標的實現。
以“兩翼理論”審視我國科普法治建設的脈絡、現狀、成效與問題
開創性的科普立法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視。以立法方式保障科普工作,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背景下,回應社會對于科技和高素質勞動者迫切需玖陽視覺求而作出的一項創舉。1994 年,國務院在《關于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國家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奇藝果影像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技進步法》)關于“普及科學技術”的總要求,制定專項法規和實施細則,推動我國的科普工作盡快走上法治化、制度化的軌道。2002 年,世界首部科普法—記者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簡稱《科普法》)出臺,在法律上確立了科普作為“全社會共同任務”的重要地位,明確了其性質、內涵和方式,并提出了相應的權責義務及保障措施,從而標志著我國科普工作正式步入法治軌道。
我國已形成中央立法、地方條例、部門規則相結合的科普法律制度體系。《科普法》出臺實施后,我國科普領域法治建設的進程與水平得到了極大地提升。以《科普法》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設計為指引,各地方科普條例或實施辦法陸續修訂或制定,截至 2023 年 2 月,共有 26 個省級行政區制定了《科學技術普FRP及條例》,另有 3 個省(浙江、山西、遼寧)制定了《科普法》相關實施辦法。可以說,我國已實現科普領域基本法律制度的初步集成,相關制度廣泛涵蓋中央立法、地方條例、部門規章、行政法規等,形成了科普領域法律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
科普法治建設為推動我國科普能力建設穩步向前、科普基礎條件顯著改善、公民科學素質飛速提升提供了強大保障。2006 年,我國科普經費籌集額為 46.83 億元人民幣,2021 年增長到了 189.07 億元人民幣。科普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全國科技館和科技類博物館數量由 2006 年的 519 個增加到 2021 年的 1 677 個。人才隊伍穩步壯大、結構不斷優化展場設計,全國科普專兼職人員數量由 2006 年的 162.39 萬人增長到了 2021 年的 182.75 萬人。其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大學人形立牌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科普人員較 2006 年數據增長約 6.5 倍。科普活動成效提升顯著,2021 年全國各類機構組織線上線下科普(包裝盒技)講座 103.82 萬次,吸引 33.80 億人次參加,約為 2006 年吸引受眾人數[8]的 22.8 倍。科普能力發展指數穩步提升,由 2006 年 1.00 上升至 2020 年的 2.84。2020 年我國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相比 2005 年的 1.60% 實現了跨越式提升,達到了 10.56%。
現行科普法律制度在保障“兩翼”同等重要方面存在諸多不足。當前,距離《科普法》的頒行實場地佈置施已經過去 20 余年,相關政策法規體系及部分條款已不大圖輸出太能滿足新時代科普發展要求和人民的科學需求,有些科普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對科普工作的監督和激勵機制亦不完善。現行的科普法律體系與我國在教育、文化、新聞傳播等領域的法律銜接不夠,部分法律規范之間存在“沖突”現象。頂層設計的缺乏、配套體制機制的不健全,使得“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的協同發展難以得到切實保障。此外,政府及其部門創制的許多規范行政色彩較濃、部門意識較重,一些法律法規已AR擴增實境經具備立法條件卻不能及時出臺,一些科普規范已經不合時宜卻不能及時廢止;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政府績效考核中,對科普工作的評價考核存在缺位……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與改善。
我國科普法治建設面臨的新形勢與新挑戰
“提升公民科學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賦予科普法治建設更高要求。人的全面發展或者說人的素質全面提升是社會發展的先決條件。全民科學素質的提升為科技創新和科技政策帶來了社會層面的更高關注度,也推動公眾更加積極主動地理解科學、參與科學決策。在此背景下,科普作為科技與社會交匯的重要結合點,其重要性更加凸顯。這就要求科普法治建設要重點保障公民參與科學事務的權利,以推動其科學素質的進一步提升和保障科學決策的民主性,為促進科學與社會的良性互動,維護社會的健康、長足、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新環境、新要求為科普法治建設賦予了新內涵、新奇藝果影像外延和新目標。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大大加快了科學知識的更新速度,帶來了科學研究范式和學習方式的變革,公眾和決策者對于科普的需求不再滿足于知識和實用技術普及,而是向科學方法、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的普及深化拓展。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科技議題成為公共熱點,引導公眾與科學界進行有效對話、促進科技治理體系現代化,這更加需要科參展普發揮作用。這些新趨勢、新要求為科普法治建設賦予了新的內涵和目標,因此需進一步分析探討如何在法律上將科普工作的新性質、新內涵和新方式予以明確,將相關主體的法律義務、責任等界定清晰。
新現象、新問題和新風險增加了科普法治建設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近年來,隨著科技與社會的互動越來越深入,科學議題也越來越成為公眾廣泛關注的熱點。同時,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普及極大增加了信息把關的難度,面對科技熱點議題,人人都有發表觀點的“麥克風”,在“眼球經濟”的加持下,互聯網科技信息愈發魚龍混雜,錯誤信息、虛假信息橫行。2016 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謠言新聞中,科學謠言問題的表現最為突出。與此同時,從“轉基因食品安全事件”“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大型公仔,到近年的“回形針事件道具製作”,這些熱點爭議事件反映了我國科技界、傳媒界對于相關熱點科技議題的響應滯后、回應不足,權威科學信息的初期缺位導致公眾難以在互聯網信息洪流中分辨真偽,甚至滋生非理性聲音,嚴重阻礙科學公信力的提升和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以上問題均增加了科普法治建設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
大科普戰略及國家科普能力建設的實施需要科普立法體現整體性和時代性。大科普戰略的提出,使得科普工作的戰略地位顯著提升,戰略格局顯著擴大,成為多領域、多主體關注的重要界面。因此,“關注經濟社會整體發展,推動多元協同立法”成為科普立法的新趨勢。這一方面要求我國科普立法體現整體性,逐步開展多部門、多領域協同立法,彌合傳統部門立法的局限性。另一方面要求科普立法體現時代性,即面向新時代“實現人的現代化”的要求,更加強調科普在促進經濟社會和人口素質的全面高質量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將科普法治建設理念由“促進科普發展”轉變為“科普促進發展”。
關于加強科普法治建設,保障大科普戰略實施的建議
面向 21 世紀中互動裝置葉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遠景目標,新時代科普工作要深刻領會“兩翼理論”重要思想。在其指導下,順應新形勢與新挑戰,以科普法治建設保障大科普戰略及國家科普能力建設的順利實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偉業筑牢科學基礎。
以“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公民科學權利”作為出發點。我國科普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科普發展為了人民,科普發展服務于人民,切實保障落實《憲法》中所規定的公民所具備的科學權利中的表現權、參與權、保障權、平等權等,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根本目的。同時,應建立一定的標準保障公民科學權利,包括要求必須面向所有公民,公平地提供足夠數量的、行之有效的科普設施、產品和服務,衡量科普設施、產品和服務是否具有科學價值,使科普能夠提供高質量的科技信息、意見和服務。
以“明確各方科普義務、建立科普責任體系”作為根本點。規定各主體的科普義務是科普法律制度建設的另一塊基石。國家是保障公民科學權最大的義務主體,具有實現義務、尊重義務、保護義務,包括建立和發展科普及傳播科技的機構、促進公民公平獲取科學及其應用的益處、監測科技的潛在風險并及時向公眾告知、鼓勵和加強科普傳播的國際合作、為公眾參與科學決策提供機會、在各級教育系統開設有效的科學課程、培養公民從事科學研究包裝設計所必需的技能。企業和市場部門關于科普的義務主要包括通過科普促進科學進步,以及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科技界的科普義務主要是開展負責任的科技創新與發展,提高對公民科學權含義的認識,并參與廣告設計闡明這項權利的奇藝果影像含義以表承諾。
以“促進科技舞臺背板創新與科學普及融通發展、協同治理”作為立足點。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立法優勢,以《科技進步法》《科普法》為統領和指導,確立全國性科普立法的框架。全國性科普立法應當著重于:堅持貫徹“兩翼理論”指導,樹立“大科普、高質量”思維與導向,大型公仔構建科技創新與普及融合互動的現代化科技治理體系,形成科技創新與普及融合化、生態化發展新格局。在立法技術方面,要增強現有立法技術適應現代科普的新動向,建議重新定義科普概念,定位科普功能,補齊短板。在立法理念方面,要樹立“大科普觀”,提升現有立法理念適應科普現代化的基本要求。在立法體系方面,要加強現行的科普法律、制度體系與科教文衛及新聞出版等領域法律的有效銜接。
以“重視地方立法、精準施策、務實高效”作為切入點。科普立法要根據區域、行業的創新特征,實施分類引導,采取符合科技創新和普及規律的法律、政策,逐步提升創新發展的整體效率,保障推動科技創新與普及工作務實高效開展。完善地方性法規,凸顯地方立法的地域性和創新性是健全科普法治體系的必由路徑。面向未來,地方科普立法須考慮如何在開放和管理中實現平衡——既要考慮逐步面向民間資本開放地方科普產業、激發市場活力,又要對科普產業進行科學管理,確保科普惠及人民的社會功能得以實現。
以“健全完善科普領域配套規劃、制度、政策”作為支撐點。科普法治建設不能單靠立法推進,還應有配套的政策、玖陽視覺規劃作為支撐。建議啟動面向 2035 年的大科普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綱要編制工作,全面規劃“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的長足發展。建議系統回顧 2007 年《關于加強國家科普能力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落實情況,立足新的發展展場設計階段制定新的相關意見及實施細則。建議深化、細化《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 年)》,健全協調機制,全面推動綱要實施,保障 2035 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的實現。建議強化科普政策扶持引導,保障要素條件供給,多渠道保障經費來源。加快建設一批囊括創作者、志愿者、專兼職人才的高水平科普人才隊伍,強化科普事業的人才支撐。進一步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科普基地建設記者會。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科普政策,促進科普與科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完善全媒體科普傳播能力提升的相關政策。建立促進國家應急科普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加強政策橫向統籌,充分發揮全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政策縱向統籌,強化對地方科普工作和基層科普工作的指導。完善監測評估政策,強化監督檢查促進政策實施。
(作者:張思光,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向小薇、周建中,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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