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設對雄安新區意義重大
智慧城市建設基本內涵
智慧城市成為熱門概念緣起于 2008 年 IBM 提出的“智慧地球”,目前國內外并沒有形成智慧城市的約定和內涵上的共識。國際上較早對智慧城市舞臺背板進行系統論述的報告是 2007年 10 月由維也納技術大學 Rudolf Giffinger 團隊發表的《智慧城市:歐盟中等城市排行榜》(Smart cities-Rank人形立牌ing of European medium-sized cities)。
2016 年 4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信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了新型智慧城市的概念,模型給出了智慧城市建設目標,即:“以人民為中心,實現民生服務便捷、社會治理精準、社會經濟綠色、城鄉發展一體、網絡安全可控的智慧城市。”
國內外智慧城市建設案廣告設計例
美國。2015 年 9月,美國聯邦政府發布了《白宮智大圖輸出慧經典大圖城市行動倡議AR擴增實境》。在這項新的智慧城市行動倡議當中,聯邦政府宣布將在聯邦研究中投入至少 1.6 億美元,并通過至少 25 項新的技術合作以幫助當地社區應對關鍵挑戰,如啟動儀式減少交通擁堵、打擊犯罪、促進經濟增長、解決氣候變化影響和提高城市服務等。重點關注領域有:創建物聯網應用的試驗床,開發新的跨部門協作模式;與民間科技活動合作,打造城大圖輸出市間的協作;通過在傳感器網絡、VR虛擬實境網絡安全、寬帶基礎設施和場地佈置智能交通系統等方面的研究和投資,為智慧城市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歐盟。歐盟啟動了面向知識社會創新 2.0 的Living Lab(生活實驗室)計劃,致力于將城市打造成為開幕活動沈浸式體驗開放眾創空間,營造有利于創新涌現的城市生態,并以 品牌活動Living Lab 為載體推動智慧城市的建設,以 6 個指標對城市體系進行評價——智能經濟、智能運輸業、智能環境、智能居民、智能生活和智能管理。
德國展覽策劃。德國的智能城市概念更注重能源節約、高效、轉型。因開幕活動而,德國智能城市更加注重從城市本身的利益出發。從《萊比錫憲章》中體現出,智能城市建設的話語權不應被壟斷型企業把控,應按照更符合市民需求的方向自行規劃和設立目標,順應自身城市特點進行發展。 智能城市的關鍵在于整個系統能否可持續發展,尤其在能源消耗方面,僅靠軟件是不夠的。 全數字化管理的“監視”模式并不是德國人希望看到的城市管理模式,他們不希望把所有的信息給到某個企業手中,城市本身希望能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因此,德國的智能城市更加注重全民在一個開放平臺上共同參與的管理模式。
荷蘭。荷蘭將智慧生活與藝術文化的結合是其一個亮點。主要實踐有:智慧城市的人性化設計主張、知識經濟驅動下的人模型類生活、數據社會的權利和隱私保護等。在鹿特丹智慧城市試點項目的方案中,使用了各種類型的傳感器、RFID 技術,并與互聯網、計算機等共同組成智慧體系。位于三角洲上展場設計的鹿特丹,采用“水廣場”形式,建設以水務治理為標志的人工智能城。
中國。從國內來AR擴增實境看,2011 年,我國城鎮品牌活動化率首次突破50%,與記者會道具製作此產生的各類城市問題亦日益突出,促進城市發展模式和形態的轉型逐漸成為社會共識。自 2011 年以來,我國東部少數城市如上海、寧波、廣州等開啟了探索智慧城市規劃建設的歷程,主要圍繞衛生、交通、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務領域展開。2012 年,北京、天津、江蘇、湖北、遼寧、湖南等 6 省市也相繼加入了智慧城市的建設陣營,開始將智能化、數字化的信息技術應用于城市政務、金融、旅游等領域。2013 年,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出爐,覆蓋了國內大部分省份,這表明智慧城市建設開始推向全國開幕活動。到 2015 年年底,智慧城市建設的理念和方案在全國 80% 地級以上城市得到了落實,不少縣級城市和部分鄉鎮也開始醞釀本平面設計地區的智慧城市規劃與建設。
當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問題大多集中反映在:信息的整合與共享不充分加劇了“數字鴻溝”,參與主體的單一化抑制了智慧城市建設流程的完善,缺乏市場導向的單一化管理機制使政府定位不夠準確等方面。
建設雄安智慧城市FRP成為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
雄安的城市發展規劃,與一般意義上智慧城市的建設思路一脈相承,充分借鑒已有智慧城市的實踐經驗將不無裨參展益。如能做到從戰略層面考慮城市規劃的頂層設計,從長期項目包裝設計效率出發考慮重點領域應用,同時在實際建設中兼具創新發展理念,將使城市資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和配置,有效解決各個行業和政府部門信息孤島和項目孤立的問題,有效形成低碳、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城市架構[9],實現雄安綠色生態宜居新城區、開放發展先行區、協調發展示范區、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的理念協同,進而推動城市綠色發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強歷策展史文化魅力,包裝盒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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